华晨宇大伯被曝贪污近2亿,事实真相如何?司法机关有定论吗?
华晨宇与张碧晨未婚生子的事情在持续发酵中,又有网友曝出华晨宇的大伯华福奎涉嫌贪污近2亿的惊天大瓜,华董真的是天下粮仓里的硕鼠吗?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据公开资料显示,华福奎,湖北竹山溢水人,汉族,中共党员,采矿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有色行业协会金银分会副会长,十堰市桥牌协会主席。
据天眼查、企查查查询资料显示,华福奎共关联8家公司,包括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福麟御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十堰宝福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十堰开宝矿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银矿、十堰弘力鑫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鑫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仍然存续的仅有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福麟御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其他企业均已注销或吊销。
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29日,华福奎持有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6.84%的股权,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福麟御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华福奎为该公司监事。
华福奎关联公司中湖北银矿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湖北银矿2006年8月5日在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从事金银开采、冶炼、销售,华福奎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华福奎关联公司中湖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9日,于2005年11月4日被吊销,华福奎曾任该公司监事。
湖北华凯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5日,其股东均为企业法人,其中北京金源逸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0%,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2011年5月31日,竹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与湖北华凯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产权出让协议书》,将湖北银矿资产转让给湖北华凯矿业有限公司,2012年4月9日,湖北银矿注销。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2017年1月23日权威发布,2017年该检察院以被告人华福奎涉嫌贪污罪,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华福奎所关联企业中除湖北银矿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湖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外,其他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其所涉贪污行为只能与其在湖北银矿和湖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期间有关联。而湖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早在2005年就已被吊销,且华福奎在该公司的职务仅为监事,华福奎因该公司涉嫌贪污的可能性不大。
据公开资料显示,原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十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纪童被查处与其在湖北银矿改制期间收受贿赂有关,周纪童在湖北银矿第二次改制和清产核资期间负责湖北银矿清产核资等相关工作,2009年10月,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某为感谢周纪童在湖北银矿改制清产核资工作中提供的帮助,向周纪童行贿。2015年周纪童因收受包括华某在内的多人多笔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也许是受到该案件影响,2016年12月26日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华福奎变更为华鹏飞。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对华福奎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的时间大致在2017年1月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据此可以判断,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审最长时限一般为六个月,二审最长时限一般为四个月,从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对华福奎提起公诉至今已长达四年有余,仍未有华福奎被判处徒刑的公开信息。且根据公司法规定,因贪污、贿赂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华福奎至今仍为湖北福麟御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因此,关于华福奎涉嫌贪污2个亿的公开信息至今仍然停留在检察机关曾经提起公诉的阶段,此外没有其他关于华福奎受到刑事追究的公开信息、线索或迹象。
华晨宇大伯被曝贪污近2亿,事实真相如何?司法机关有定论吗?